关于商会会员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   来源:

各会员单位:

    为了切实加强商会党员队伍建设,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编入党的组织,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接受党组织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现将商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1、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。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。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,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;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,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。

2、商会会员单位有中共党员的,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商会党支部,支部将主动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,及时办理转入手续,并将党员编入相应党小组。

3、各会员有意向加入中国共产党,可向商会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。及时办理按转党员组织关系,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措施,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,加强党员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,各会员单位要切实重视和做好此项工作。

中共湖南省福建总商会支部委员会

20154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