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概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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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,简称闽,史称八闽,宋代置“福建路”而得省名。福建依山面海,境内峻岭耸峙,丘陵起伏,河谷与盆地错落,山地和丘陵约占全省面积90%;海岸曲折,多天然良港,海域面积13.6万平方公里,沿海岛屿1400多个。穹起的武夷山脉一片苍翠,秀丽的丹霞地貌给福建山水留下缕缕淡淡的红晕,雄峙于太平洋彼岸,一衣带水于台湾岛。福建虽与中原腹地相距遥远,但自晋唐以来,南渐的中原文化和闽越文化相融衍生,朱熹等闽地学者启沃的丰厚的人文积蕴,门户的敞开又受海洋文化的浸淘,遂形成了既托足于地域又具有很强的包容性,既执守于传统又善于兼收并蓄的闽文化,并构筑了绚丽多姿的八闽民族民间文化。
纵览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,可以折映出中原文化的精要,也可感受到海洋文化的博大,妈祖的传奇,客家的故事,惠安女的服饰,畲族女的头缠,神奇的寿山石雕,精美的脱胎漆器,南音、锦歌,闽南语歌谣等等无不传载着福建百姓借助于文化纽带,和谐于自然万物的意愿。
在福建非物质遗产中最值得称道的是福建戏曲艺术,沉潜的历史积淀与鲜活的地域特色,构造了福建戏曲的洋洋大观,梨园戏、莆仙戏、高甲戏、闽剧、芗剧(歌仔戏)五大剧种堪称福建戏剧经典,木偶戏、梅林戏、闽西汉剧等也美誉不绝,其中梨园戏、莆仙戏等古老剧种,仍大量保留着古南戏的遗响,被称之为“南戏的活化石”。多年来,福建广大戏剧工作者为赓续福建戏曲艺术的神韵始终不懈地努力着,使“戏剧大省”的张力经久不衰。
2005年1月,《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标志着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又进入一个新的里程。福建民族民间文化将焕发新的生机和风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