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开创福建省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
据悉,由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的小微企业免抵押贷款模式,两年前在浙江宁波率先启用,去年重庆也开始试水,厦门则在我省首开先河。
“我们没有厂房,缺乏抵押物,很难从银行贷款。”三骏工贸公司总经理邓浩说,“在新模式下,我们买了份保险,就从厦门兴业银行成功获得200万元免抵押贷款。”
目前,在试点阶段,厦门人保财险和厦门太保财险组成“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共保体”,并与兴业银行、厦门银行签署业务合作协议。保险公司和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后,由银行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免抵押贷款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。
贷款企业须做的就是购买一份“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”,受益人为贷款银行。因此,企业贷款成本实际上由贷款利息和保险费两部分组成。
根据约定,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%,平均上浮不超过25%;年保险费在试点期间不超过贷款本金的2.5%。据此,以目前一年期贷款6%的基准利率算,按最高上浮40%的话,就是8.4%,加上2.5%的保费,三骏工贸的最高贷款成本为10.9%。
“与时下高昂的民间借贷成本比,仍物超所值。”邓浩说。
在该模式中,一旦出现坏账,银行和保险公司先按2∶8的比例承担风险,厦门市财政则在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中,根据企业不同情况,按20%-50%的比例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。为此,厦门市财政拨备了1000万元作为首期风险补偿资金。
厦门兴业银行小企业部的易建华告诉记者,目前银行服务的企业群体主要分为三类:一类是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,一般凭信用就能贷到款;一类是能提供抵质押物的企业;还有一类是需引入第三方担保才可贷款的企业,是比较难融到资的企业。而新模式,就是为了帮助第三类企业。
“这是厦门改变银行信贷方式和风险控制、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一大举措,可分散信贷风险,解决小微企业在传统贷款中缺乏担保的问题。”厦门人保财险信用保证保险部总经理林琳说,“对保险公司而言,新险种有利于增加业务收入,但也对公司风险管控水平提出更高要求。”(记者 林世雄 谢嘉晟 通讯员 罗建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