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度“责任湘商”和“创新湘商”评选活动方案
一、评选目的
2013年度“责任湘商”和“创新湘商”评选活动以“责任缔造价值、创新驱动发展”为主题,秉持科学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,旨在引导和鼓励湘商回报社会、奉献社会,增强湘商社会责任感,推动和促进湘商创新发展、科学发展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,打造责任湘商、创新湘商的良好形象,达到团结湘商、宣传湘商、服务湘商、发展湘商的目标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湖南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办公室
承办单位:湖南异地商会联谊会、湖南协作异地商会指导服务中心
学术支持:湖南省社科院、中南大学、湖南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长沙理工大学、湖南商学院
媒体支持:湖南日报、红网、当代湘商、湖南异地商会网等
三、评审委员会
总顾问:王克英 第八届湖南省政协主席
顾 问:许云昭 湖南省政协党组副书记
蒋作斌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李贻衡 第九届湖南省政协副主席
唐之享 第十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罗桂求 第九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葛汉栋 湖南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
张放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顾问
陈德铨 湖南省人民政府原经济顾问
苏仁华 湖南省委原组织部副部长、人事厅长
朱雪军 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
王光明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
熊方平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
毛七星 湖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
省经协办党组书记、主任
主 任:祝拥军 湖南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
副主任:陈 炜 湖南协作异地商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
评委会办公室主任
主 任:陈 炜(兼)
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协作异地商会指导服务中心,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、活动总体策划、筹备组织和各项协调工作。
2013年度“责任湘商”评委:
拟邀请湖南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办公室、湖南省发改委、湖南省教育厅、湖南省科技厅、湖南省经信委、湖南省公安厅、湖南省民政厅、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省人社厅、湖南省国土厅、湖南省环保厅、湖南省住建厅、湖南省商务厅、湖南省台办、湖南省外事侨务办、湖南省国资委、湖南省地税局、湖南省工商局、湖南省质监局、湖南省国防科工局、湖南省政府金融办、湖南省政府新闻办、湖南省优化办、湖南省经协办、湖南省乡镇企业局、湖南省工商联、湖南省侨联、湖南省贸促会、湖南省国税局、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,湖南协作异地商会指导服务中心,湖南省社科院、中南大学、湖南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长沙理工大学、湖南商学院,湖南省各市州经协办,湖南日报、红网等单位领导和专家。
2013年度“创新湘商”评委:
拟邀请湖南异地商会联席会议办公室、湖南省发改委、湖南省教育厅、湖南省科技厅、湖南省经信委、湖南省公安厅、湖南省民政厅、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省人社厅、湖南省国土厅、湖南省环保厅、湖南省住建厅、湖南省商务厅、湖南省台办、湖南省外事侨务办、湖南省国资委、湖南省地税局、湖南省工商局、湖南省国防科工局、湖南省政府金融办、湖南省政府新闻办、湖南省优化办、湖南省知识产权局、湖南省经协办、湖南省乡镇企业局、湖南省工商联、湖南省侨联、湖南省贸促会、湖南省国税局、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,湖南协作异地商会指导服务中心,湖南省社科院、中南大学、湖南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长沙理工大学、湖南商学院,湖南省各市州经协办,湖南日报、红网等单位领导和专冢。
四、参评对象
各湖南异地商会会员企业和愿意参评的湖南省内注册企业、湖南省外湘籍企业主要负责人。
五、评选项目设置及条件
(一)2013年度“责任湘商”20名
评选条件:
1.所属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无违法经营、无不合格产品、无偷税漏税行为、无安全责任事故、无环保不达标、企业和个人无违法行为;
2.有服务区域合作、参与社会慈善、支持教育基金、扶贫帮困等公益行为,在诚信经营、规范生产、回报社会、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过一定贡献,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良好公众形象。
评分细则:
下列前两项按入围参评对象单项申报数据排名记分,其它内容分项综合评审记分,各分项评审分值达到该单项满分为上限,总计满分150分。
1.经营状况、纳税额10分;
2.参与社会慈善、支持教育基金、扶贫帮困等捐赠公益行为50分;
(1)参与社会公益项目10分;
(2)扶贫帮困、慈善捐赠40分。
3.承担企业责任获得政府、社会授予相关荣誉20分;
(1)获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相关荣誉,每项记6分;
(2)获地市级政府部门授予相关荣誉,每项记5分;
(3)获国家级、省市级社会公益组织或行业协会等授予相关荣誉,每项分别记5、4分。
4.参与省际经贸活动、服务区域合作、回湘投资30分;
(1)参与回湘投资、协助招商引资等15分;
(2)参与省际经贸活动、服务区域合作15分。
5.保护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20分;
(1)保护员工合法权益,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,维护和谐劳动关系10分;
(2)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、遵守商业道德、重视产品质量管理、完善售后服务10分。
6.其它体现湘商责任的重要贡献20分。
(二)201 3年度“创新湘商”20名
评选条件:
1.所属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无违法经营、无不合格产品、无偷税漏税行为、无安全责任事故、无环保不达标、企业和个人无违法行为;
2.有企业认证、快速成长、科技发明、名牌产品等明显优势,在管理创新、技术创新、科技创新、机制创新、服务创新等方面走在行业前沿,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领先地位和持续发展能力。
评分细则:
下列前两项按入围参评对象单项申报数据排名记分,其它内容分项综合评审记分,各分项评审分值达到该单项满分为上限,总计满分150分。
1.经营状况、成长性(销售额增长率)20分;
2.研发投入(研发经费占销售额比例)10分;
3.获得相关认证30分;
(1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,记6分;
(2)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或国家级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,每项记6分;获得省市级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,每项记5分;
(3)获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记4分,获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记5分,获SA8000社会责任体系认证记6分。
4.技术发明、科技创新等40分;
(1)参与制订已发布的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(地方标准),分别记6、5、4分;
(2)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等奖项,每项:一等奖记6分,二等奖记5分,三等奖记4分;获得地市级、国家级行业协会科技奖或产品创新奖等,每项记3分;
(3)获国际、国内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等,每项分别记4、3分。
5.获得名牌产品等称号30分;
(1)获得国家知名品牌产品称号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每项记6分;
(2)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每项记5分;
(3)获得市级名牌产品称号每项记4分。
6.其它体现湘商创新的重要成绩20分。
六、评选流程
本次评选活动从2013年6月上旬开始,经由个人申报,省直有关单位、市州经协系统及商会推荐,评委会综合评审,社会公示、部门备案、确定人选,结果将在9月下旬“2013湖南经洽会暨湘商大会”上宣布并组织授牌。
(一)申报与推荐:自
(二)考察与评审:
(三)公示与确定:
(四)揭晓与授牌:
七、申报材料
(一)2013年度“责任湘商”、“创新湘商”评选申报表;
(二)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已获各类证书复印件,评选标准中各项审核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八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联系人
(一)报名时间:截止2013年8月1O日前
(二)报名地点: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三办110室、308室(邮编:410011)
(三)联系人:湖南协作异地商会指导服务中心
程亚平 0731-82212605 18975896286
王淑琴 0731-82212605 18692138288
电子邮箱:978998509@qq.com